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扩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节前警示教育,现转发白云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此前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钟长鸣,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员工廉洁过节,分享如下:
案例
1.白云区公安分局帽峰山派出所民警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5年9月底,区公安分局帽峰山派出所时任副所长敖道则受犯罪嫌疑人亲属于某某所托,以“朋友请吃饭”的名义,将该所在办的一宗非法拘禁案的经办民警李国明约至某酒楼聚餐。李国明在明知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情况下,仍前往赴宴。两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敖道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0年10月,李国明因工作严重失职问题一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例
2.江高镇小塘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江高镇小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龙焕星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某学院支付用于征地填土的相关费用53万余元以征地奖励名义违规分给村干部。小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龙焕星因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0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10月,小塘村干部陈伯钊、陈国湖、黄少玲、周艳姬、陈荣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汝明、陈浩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
3.石井街市政管理所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石井街市政管理所决定,因工作需要,开私车外出办事的在编人员和所内下设业务部门负责人(政府雇员编制),每人每月可加油600元。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何厚潮在任石井街市政管理所主任期间,该所在编干部、合同制雇员共17人使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支出加油费18万余元,其中,何厚潮支出加油费1.6万余元。2020年12月,何厚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发生在十八大以后,反映出我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个别党员干部始终没有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放松了廉洁自律的要求,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耻,不知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强调,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回潮。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本次曝光案例的教训,把春节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和作风教育,严规矩,明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纪律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上率下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严以律己,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四风”问题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并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保障。